回复: 武林巷特约律师---吴旭华,专为小强热线等栏目板块的网友解决法律相关问题
原帖由 anglicy 于 2008-8-29 20:56:00 发表
吴律师你好,我有个事想请教你.我舅舅40天前被车撞了,两条腿都是粉碎性骨折,很碎,医药费要十几万,现在用了五万多(二万五是交警队拿的),我想问一下,医药费是不是要自己出的?还有交警队那里是不是只能拿一半的钱?现在这个案子已经交到法院了,那我们接下去要用的医药费到哪里去拿,(我舅舅是一个光棍,没有子女的,我家已经借了三万多,实在是借不到钱了)?医院不交钱就要停药了,医院不是救死扶伤的地方吗,怎么
从你的咨询内容当中可以看出,您对目前的状况比较悲观,且对现行法律救济途径不怎么了解。有如下几方面给你做解答:
1、交警队只是事故的处理机构,并不是负责医药费的支出机构,但若事故重大,交警队可以要求肇事者先支付部分费用,但并非强制行为;
2、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但其作为市场主体,也必然会考虑其经济效益问题,若救死扶伤的地方就应当提供免费治疗,则最终将所有医院都要关门;
3、至于关键你舅舅治疗费用,你可以要求肇事方承担,另外由于现在机动车都有强制保险,所以你可以向该车辆的保险机构要求提前支付;
4、车子撞人是不是车主全责,这个问题恐怕不需要详解,关键看过错,若行人过错明显,却又机动车承担全责,显然是不合情理,同样也是不合法的。
希望解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