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武林巷特约律师---吴旭华,专为小强热线等栏目板块的网友解决法律相关问题
事情是这样子的、
今年6月29号,我与一个朋友合租了萧山河滨路综合市场地下室31号的的店面、
当时转让费+押金一共是1.25万.当时店面的年租金是9500.(面积是11.4个平方).租期还剩下5个月多一点.(到11月22号到期).
然后、11月19号那天,女房东通知我们,租金是1.8万.吓了一跳.房租整整翻了一番.还通知,一旦我们把店面转让给别人,这1000块的押金就没了、.
当时租房子的时候、男房东在场,还承诺下一年的房租、最多涨30%,(口头承诺的)可是期间,2房东离婚了、后由女房东接受这房子、(直到11月,我们才知道这事情.) 现在这最高涨30%的事情也不了了知.承诺给的押金也没打算还、
还有当时合同上写的:如果要修改什么条款必须书面通知我们,可是没有.只是最后下的通令.1.8万,不能再少了、
要继续租,就交,不租就搬.
我想问的有2点:第一、这样子合法吗? 店面是自己的,价就爱怎么涨就怎么涨(这是当时市场管理的原话)
:第二、他们离婚,把手续移交,没通知我们合法吗? 移交后、当初男房东承诺下的是不是就不算数了?
还有:我希望媒体介入、好好管理下这所谓的市场.
现在店面、都是"认识""和市管办关系蛮好"对我们这些经营户不闻不问,这样子的市场管理存在有意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