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唱响2008》第四轮比赛主持人叶峰------新闻因你们而生动,新闻因你们而深刻
今天浙江第一线做的出租车装摄像头的节目不错,观点鲜明,赞一个。
对节目中一位学法律的大学生的观点我个人有点想法。首先,出租车是对公众开放的交通运输工具,不是商务会谈的场所,更不是讨论可能危及公众安全甚至国家安全问题的密室,在这样的空间里谈论涉密的内容本身已经触犯了《保密法》,以为这就是隐私还得加以保护的观点根本站不住脚。其次,他一直在强调法律关系中“对等”的概念,认为生命权和隐私权是对等的,但是任何国家法律的立法宗旨都强调:生命权高于一切。他怎么会忽略这样一个基本事实?他还搬出了美国的一部电影来求证自己的观点,这和一位法学大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有些不对称,如果我们国家研究法律的业内人士都是以这样生搬硬套教条的方式看待社会问题,堪忧。
出租车中安装技防设施很有必要,但是必须通过有关的职能部门,要有法律保障,要严格落实监督制约,这对于司乘双方来说都是利大于弊的。